1)第十六章 优先级定义,光之处刑_综漫之千里眼E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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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宫阅选取的这个术式,原名优先级,精确点,是优先级定义,不过在南宫阅详细理解这个术式的作用后,发现这术式果然与某绿皮之地类似,但是更加强大。

  漫画中那个丑逼,运用名为光之处刑的天使术式,一次施法只能定义两种事物的优先级,再次施法的话,之前的定义作废。

  不过也正常,毕竟“光之处刑”的原型,是似神者米迦勒的审判之剑,一次只能对一种事物“定罪”,然后米迦勒手中的剑,就可以毫不费力的斩断“有罪者”。

  严格说来,光之处刑还算是审判之剑的升级版本?!

  而南宫阅手中的优先级定义,可以一次性定义一序列的优先级,甚至构成环形序列都没问题。

  再次施法不会自动消除之前的定义,而是给出选择,是消除先前的定义,重新定义新序列;还是修改已有的序列。

  比如线性序列:纸﹥火﹥木,可以添加修改成:纸﹥土﹥火﹥木;

  也可以进一步形成环形序列:纸>火>木>纸,虽然环形序列通常没有必要;

  又或者修改序列中的事物,比如改成:纸﹥风﹥木。

  当然,同时只能存在一个优先级序列,不然出现“A﹥B,同时A﹤B”这种悖论冲突,会让术式失效。

  同时,术式作用范围取决于施法者的精神力笼罩范围,以及能量输出。

  一旦确立优先级顺序,那么在术式影响范围内,优先级低的事物,就绝对无法对优先级高的事物造成任何破坏,这是此术式的核心作用!

  当然,除了确定的优先顺序,定义中两者间的差距也是可以调整的,差距越大能耗越大,比如定义:火>木,然后将两者的差距调整到足够大,那么火焰会瞬间将木焚烧完;

  如果差距调整小一些,那也就比正常情况快一点而已。

  也就是说,如果优先序列中,二者之间定义的差距足够大的话,优先级高的事物,就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毁优先级低的事物;或者是对优先级低的事物,作用更加迅速。

  还有就是,优先顺序是绝对的,比如定义:木>火,那么无论施法者将差距缩得再小,只要术式没有停止,术式影响范围内的火焰,就永远无法点燃木,更别说烧毁。

  拿前文的,纸>火>木为例,原本火焰完全焚烧木块是需要一定时间的,但在术式的作用下,如果在定义中,两者差距足够多,那么火,就能够瞬间将木块焚烧成灰烬;

  同样的,如果将竖立纸张的下端边缘紧贴木板表面,原本直接放手的话,纸张会自然滑落,最终平铺在木板。

  然而,在术式的作用下,同样的,只要差距足够大,自由落体的纸张将会直接切入木板,就仿佛木板不存在一般,直接落到地。

  如果地板也是木质的,那么这张纸还要继续切割下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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