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37、郎妾有情_余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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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是嘴唇像,还有的是那颗眼尾的黑痣像。

  李清浅收起佩剑,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:“想不出,不想了。”说罢转身回屋里去。

  “你你你!你就是不用心!!”红芍追着他,又跳又嚷地,聒噪得厉害,大叫道,“啊!!李大哥朝三暮四!越来越不疼我啦!!”

 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,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,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。

  “……”

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,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,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。

  但瞧起来,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,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。

  再往下看,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
  原来,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。认识她的时候,他十八岁,她十五岁。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,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。

 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,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,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,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,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。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,旁人都看得出来,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,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。

 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,趴在桌上抬起眼,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,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,忽然就忍不住,悄悄凑过去一点,再凑过去一点,忽地心血上涌,鼓足勇气握住。

  李清浅吃了一惊,一时说不出话来,睁大眼睛看着她。但见红芍面颊酡红,嘿嘿傻笑着,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。

  “大哥……”

  照理说郎情妾意,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,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。

 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,忽然就怯了。

  她想,她真的配的上他吗?

  早在三年前,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,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,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。

  在她眼里,李大哥什么都好,长得好,心肠好,法术好,声音也好听。

  除了没钱,处处都是天下第一。

  再低头看看自己,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,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,又蠢又笨,吃得还多,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,嗓门又大,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。

 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,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,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。

  勇气没了,手却还牵着。

 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?总不能说抱歉大哥,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,拿错了。

 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,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——她笑吟吟地说:“你跟我玩比手劲嘛!”

  李清浅:“……”

  “玩嘛玩嘛!我们来比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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