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千五百四十六章 精神的力量三_幻世之刺客传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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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以可以从另外一个维度去支配人类自己的身体,举一个例子来说,哪怕是从生理结构上已经完全残废的双腿,在精神力的操控下依然能够维持正常的行动,当然行动的方式就已经不是所谓的走路了,而是一种类似于提前木偶的操控方式。用精神力包裹着身体做出各种各种的动作……

  当精神力的强度超过人体自然的力量的时候,精神力就自然而然的能够主导人体的行动。甚至做出一些在正常情况下无法做出的举动来,甚至包括能够让人御空飞行!

  事实上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人类的第六感的源头。本质上来说,其实就来源于人的灵魂!

  是的,灵魂!

  一直以来,在各种各样的世界观之中,有一种世界观是得到普遍认同的……

  那就是,人究竟是什么?

  究竟是一个人的身躯代表了一个人,还是一个人的灵魂才代表了一个人?

  人类的身躯究竟是人类本身,还是只是灵魂的一种载体?

  对于这个问题,不同的人往往会有不同的答案。但是,有一种结论是绝大多数人都相对比较认同的……

  结论是灵魂!

  具体说起来,也就是说。人的灵魂,人的意识,才是真正决定这个人存在的源头,至于人的身体,其实本质上来说,只是灵魂的意识的载体而已……

  某种程度上来说。一个人如果失忆了,那么实际上就等于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……

  只有这个人在恢复记忆之后。他才会变回原来的自己,否则的话,他就永远只会是另外一个人而已……

  就像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对于神经病的看法一样,在很多人的认知甚至包括法律裁定之中,神经病人基本上都不会被认为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,哪怕是杀人放火的事情,他们也不会被判刑,最多就是关在精神病院而已,因为无论是法官眼里也好,旁人眼里也好,神经病人本身就已经不算是正常人类了,一个拥有正常人格的人类的灵魂,在变成神经病之后,其实就已经不复存在了,在这样的情况下,再去审判这个人……

  这样的行为,简直就像是烧掉无人居住的别墅一样,根本就毫无意义可言……

  事实上,在司法之中,关于许多多重人格的案例,其实就很充分的能够说明这个问题了……

  在司法界的认知之中,多重人格本身,就代表着不同的人类个体,尽管这些个体占据的是同一个身躯,但是这些个体本身却是实实在在的不同生命,他们有不同的思想,有不同的思维模式,有不同的性格,有不同的习惯……

  所以,本质上来说,他们并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群人,在这一群人之中,真正犯罪的人,或许只有其中的一个人而已,而其他的人则往往犯罪完全一无所知,让这样的人格承受监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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