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十四章 穷读书,富学武_剑开太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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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子一溜烟跑没了踪影,这还了得,不由怒吼一声。

  “那小子早晚还得上官道,我们到开阔地截住他。”

  三百多骑呼啦啦沿着官道,借着月光疾驰而去……

  军令如山陆仁甲不得不追,哪怕追出大兴地界,他也得往死了追。

  齐王向来军纪严明,赏罚自然也分明,他陆仁甲若是还想更进一步,齐王的命令便打不得半点则扣……

  李太平的惊鸿剑势,用来跑路的次数越来越多了。杀人剑现在竟然变成了逃跑专用剑,丢人是真得丢人,没得办法好虎架不住群狼,小娘也怕成群色狼。

  日头毒辣,官道行人渐多。李太平很是纳闷,这都过了冯翊郡,咋还没追上那俩人,难不成剑西来他们也被人家。狗撵兔子了。

  想到兔子,李太平的肚子就很不争气的叫唤起来。好在大兴城到东都这段官路经过许多郡县,想吃饱饭是没啥难度的,当然前提是兜里得有银子。

  若是一年多以前的李太平师徒,恐怕这阵子就得到林子里打野食去了。现在不一样了,李太平有银子了,而且多的可以娶上成群的娇妻美妾。

  平阳镇,紧邻官道,一条主街很是热闹。铺在上面的大青石,经理数百年风霜早已磨得油光铮亮。

  小镇中央三层高的八角楼旁有家百年老店,他家的腊肠别具一番风味,过往商旅大都选择在此处歇脚。吃喝后还得买上二斤,或路上吃,或带回家里让娃儿吃个香。

  迎宾酒楼,比八角楼矮了一头,午时这里早已人满为患,大门外还排起了长龙。凡是吃过他家腊肠的,此时哪怕晒得直冒油,也要吃上一口才肯甘心。

  李太平是个吃货,见到好吃的便迈不动步,这一点像极了老道士。

  大热天的,他背着个剑匣,从迎宾酒楼前走过,那股子肉香打无处不在的缝隙中飘了出来,李太平顿时坠了云雾里。

  李太平最喜欢小动物,少吃一顿都觉得缺点啥。这不,美味涌进鼻腔,不由吧唧嘴说道。

  “熏兔、酱鸭,咦——这是什么肉味。”

  李太平扭过头,望着迎宾酒楼,又看了看排起的长龙,一跺脚抵着头快步走了过去。走了没多远,残留鼻腔里的味道,还是让他没忍住,折返而回……

  队伍很长,李太平足足等了半个多时辰,可算再有五六个人便排到他了。正活动筋骨,准备大快朵颐,却见一伙人大摇大摆的插了队……

  为首的年轻郎君,羽扇纶巾,长衫配玉,风度翩翩,可谓一表人才,任谁见了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上一句“人间龙凤!”。

  不过李太平不这么看,在他眼里这人模狗样的家伙,应当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,说人话不办人士的狗东西。

  规矩不是给一个人准备的,是给大家准备的,那么你不遵守规矩,自然有人不乐意。

  这不,还未等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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