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三百三十三章 托孤_好人平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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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仔细一看,是昨天没领到钱的魏家老妪。

  老支书的遗孀是赌气自杀的,这在农村是比较常见的情形,哪怕牺牲我一条命也要给你添堵,这老太太本来就是要强的人,昨天被李响羞辱过之后,回到家又被二儿媳和三儿媳讥讽了一番,别的老太太都能拿到一万块,偏偏自己不能,还要被儿媳妇们奚落,老妪一时想不开,半夜拿了条麻绳就跑到李响家上吊了。

  农村有农村的规矩,有时候和法律并不重叠,老妪在李响家门口上吊,按法律来说李响无责,甚至还要追究老妪家的责任,但事实上村民们支持死者一方,毕竟人家赔掉的是人命嘛,这就是所谓的血酬定律,村民们一边倒的谴责李响把人逼死,老妪的两个儿媳妇更是得理不饶人,也不把她们婆婆的尸体放下来,就这样壮观的吊在上面,两人坐在地上嚎啕大哭,一大群闲人嗑着瓜子在旁边看热闹。

  李响只能打电话报警,并且通知李可千万别来村里。

  大年初一发生了命案,县公安局高度重视,法医和刑警第一时间赶到,这案子实在没什么难度,因为李响家外墙遍布监护探头,老妪自杀的一幕全部被拍下,确实是自杀,和别人无关。

  但是魏家毕竟死了人,死了人就占理,他们提出要求,赔偿一个亿才愿意火化。

  魏家人是地头蛇,熟悉政府的操作,会闹的孩子有糖吃,越刁蛮无理,越能占到大便宜,但是这回他们搞错了,平时政府那是息事宁人不愿意给自己惹一身骚,现在大财神爷在呢,区区几个平头百姓居然想破坏黄台县招商引资的大好环境,那就是和县委班子作对,那就是和全县人民作对。

  县委召开会议,半小时就做出决定,政法委书记带队下乡,强行把老妪的尸体抢走拉去火化,谁敢闹事,一律拘留。

  李家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主儿,出了一万块钱的丧葬费,就算把这事儿结了。

  但这个仇结下了,李响一家人都不敢再住在村里,他提出进城买房子,把强强送到深圳接受更好的教育,李可二话不说都答应了,当即出资给哥哥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。

  至于过继强强的事儿,李可没同意,他说我才不到三十岁,还能再生很多孩子,不缺儿子。

  嫂子就想到了床底下的那一瓶宝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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